捷星 ” 系统的代理、经销商模式,首先代理商按行政区域划分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四种区域代理商。捷星总部另外推出了能让更多的中小投资人创业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经销商模式。 1 、代理商合作模式 捷通总部欢迎有实力的经营者,成为以城市(区域)为单位的独家代理商,由总部授权全权在本区域代理总部一切业务,总部按照最优惠的价格供应产品及各种服务。该级别的代理经销商需要向捷星总部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具体代理事宜请与我们联系索取资料。 该级别代理商享受总部授予的所有权利及所有的最优惠政策支持,并接受总部委托对所属区域内的经销商进行管理、供货、技术服务等。但不得跨区域串货、冲货。 2 、经销商合作模式 有一定实力的经营者可选择经销模式,可从事经销“捷星”即时通控件网络电话充值卡、“捷星” IP 通信设备、组建企业内部 VoIP 专网服务、代收话费及其他“捷星”融合通信平台提供的各种增值业务,可以不限进货量,具体代理话费费率及设备价格与我们联系索取资料,而统一的商标、标识由捷通总部授权使用。 该级别经销商不享受地区垄断经营权,但区域合作商数量不限。按区域限制经销商数量:根据城市级别, 3 - 5 家不等,并划分一定区域。本地无独家代理商的由总部供货并提供技术支持,本地有独家代理商的由本地独家代理商提供服务(价格同总部),并不得跨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