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生产天然半宝石及缅甸玉石的切割、打磨、配托以及 925 银饰镶嵌。
经营方式以生产、加工及批发为主,从宝玉石原料开采、切割到产品设计、镶嵌一条龙。公司设备先进,产品设计精美,现已远销国内大中城市及美国、欧洲、日本等多个国家。
招商方式
( 1 ) 加盟商首批进货量不低於人民币 2.5 万元,配货价为於统一零售现价的 2.5 折,换货率首 3 个月可按进货数量的 30% 换货,之后每月只有 10% 换货;
( 2 ) 加盟商首批进货时必须配置柜台摆具及包装盒袋,大约为 0.5 万元
( 3 )加盟商必须配置公司统一的柜台装修费用、服装费及其他杂费大约为 2~2.5 万元
( 1 ) 不收加盟费用,但加盟商需付人民币 1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後,如无违约,无息返还。
( 1 ) 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销售经验;
( 2 ) 在加盟地区的繁华商业街拥有经营的店址;
( 3 ) 加盟商须拥有有效经营的营业执照;
( 4 ) 愿意遵守“千禧 Thousand 925 银镶嵌天然半宝石首饰”区域加盟商必须承担的责任,有执著及尝试新事物的精神,全心投入“ Thousand ”品牌的推广销售工作。
加盟商必须根据千禧公司设计的专柜形象装修,特别必须有显示“ Thousand ”品牌形象的标记。
加盟商进货,为现款提货,即加盟商将采购申请清单发给千禧,千禧在收到加盟商 100% 货款後, 5 个工作日内,将加盟商所进的货物发到加盟商指定地址。
( 1 ) 任一地区第一家加盟商,拥有所在地区独家代理商的选择权;
( 2 ) 任一地区第一家加盟商成为代理商後,配货价为零售现价的 2 折,换货率按进货数量的 30% 换货,代理商必须按不高於零售现价的 2.5 折,为下属加盟店配货销售;
( 3 ) 代理商在未经千禧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包括合同期内),均无权向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 Thousand ”品牌的区域代理权;
( 4 ) 代理商不得在规定区域以外直接或间接销售;
( 5 ) 为保护代理商的利益,允许代理商拥有指定地区的独家经营权,保证在合同期内,指定地区只有指定代理商经营“ Thousand ”品牌区域代理店.